唱歌娱乐噪音超标 朝阳广场5个流动歌舞摊点被查

17.11.2015  10:28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常雨晴)昨日,兴宁警方对朝阳广场5个流动歌舞摊点给予取缔,5名摊主被带走。执法现场,有市民提出质疑,在广场唱歌娱乐也要被取缔?警方表示,凡是有噪声超标扰民等违规行为都会被查处。

  昨日中午12时许,朝阳广场人头攒动。靠近民主路一侧,一个歌舞摊点围满市民。摊前一女子手拿话筒唱歌,旁边有人跟着跳舞。民警上前制止让其关闭音箱。女摊主反问:“我们只是在这里唱歌娱乐,为什么要被查处?”“我们通过噪声检测仪测试噪声发现,你的歌舞摊点噪声超标了。”经过劝说,女摊主只好收拾音箱配合调查。

  查处中民警还发现,有歌舞摊主假借唱歌娱乐,向路人推销歌碟等。当天,警方在朝阳广场共查处5个歌舞摊点,扣下高音喇叭等歌舞设备一批,2女3男共5名摊主被带走调查。

  据兴宁派出所副所长吴伟介绍,根据《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等规定,要在广场从事文娱等群众性活动,必须经过城市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除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界定的标准来看,朝阳广场周边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适用2类标准:白天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噪声不超过50分贝。

  此前,兴宁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几个摊点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民警通过朝阳广场的管理部门查询发现,这几个歌舞摊点都没有进行登记备案,也不配合朝阳广场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劝说。

  这5名摊主年龄在50岁以上。警方事后调查发现,这些摊主来自郊区或外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摊主说,她平时在家无事可做,便购买音箱外出唱歌交友,“我并不知道到朝阳广场唱歌娱乐要进行登记”。

  据了解,步行街有3家铺面使用高音喇叭招客,于11月13日曾被兴宁警方查处。吴伟说,“凡是噪声超标扰民的,坚决给予查处,严惩不贷”。目前,5个歌舞摊点的音箱设备已经作暂扣处理,警方仍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