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18.05.2017  15:31
 
      近年来,南宁市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助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专家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做好南宁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建立了南宁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库。聘任30位档案部门、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为南宁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聘期3年。
      二是强化队伍素质提高。举办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承担我市多个重大建设项目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档案员参加了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员的业务水平;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培训,邀请自治区档案局经济科学技术业务指导处领导详细讲解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流程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专家管理办法。通过培训,专家成员们进一步了解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总体要求,不断地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重大建设项目服务。
      三是强化现场观摩学习,提高验收水平。组织档案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区档案局开展的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南宁市地铁1号线多个站点和区间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活动,跟班学习,不断提高验收水平。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主要是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档案工作加强管理,明确了项目开工后、项目档案预验收后、项目档案验收后各阶段档案管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