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四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06.05.2016  12:24

  近年来,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力,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支撑。

  一、充分发挥“两台一会”平台合作机制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不断完善“两台一会”融资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规模,同时创新“两台一会”融资模式,其中助保贷和惠企贷两种模式通过建立“助保金池”进行信用增信,有效解决了企业担保物不足的融资难题。截至2015年底,区市两级财政累计安排4.8亿元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平台财政配套资金,通过“两台一会”的平台合作机制,集中了银行、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快速整合了政府及社会力量,以财政资金撬动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截至2015年底,“两台一会”平台累计投放贷款额达到92.43亿元,服务企业750多家。同时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市财政2015年还安排了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016年市财政继续在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中计划安排 “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配套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共计5000万元,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带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为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提供支撑。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水平。2015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给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专业机构对200家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培训工作,通过强化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核算质量,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信用积累。并积极向各金融机构推荐获得评级结果的企业,推动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信用贷款合作,对获得信用评级A级以上的企业通过银行独立审批可获得500万以内的信用贷款,为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

  三、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根据《南宁市小额贷款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积极筹措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试点期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运作方式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引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辅以政府财政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作后盾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使小微企业等贷款户可在无需提供抵押和反担保的条件下,以合理的融资成本获得银行贷款,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4月底已经发放了3笔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共计380万元。

  四、落实财政政策,支持各类基金多元化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市场引导作用,聚集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根据自治区关于创新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结合南宁市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产业投融资新模式的要求,由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南宁市本级财政配套安排1亿元,共同设立北部湾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南宁)引导基金。2016年4月底已进入投资项目评估阶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正式成立子基金进行运作。二是积极推动我市首支政府引导基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质性落地,加速社会资本聚集。2015年拨付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资金1亿元,2016年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费200万元,有效推动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营。三是积极筹备设立南宁产业发展基金。南宁产业发展基金首期财政出资规模10亿元,主要通过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参与各类股权投资子基金等方式,通过子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来支持南宁市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