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园区“职工之家”建设被纳入自治区政协协商会议题

25.11.2015  15:15

11月24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在工业园区建立‘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界别协商会,我区园区“职工之家”建设被纳入自治区政协今年第四次界别协商会协商议题,各界政协委员在会上共商园区“职工之家”建设。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高枫出席协商会并作重要讲话。高枫指出,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的基础,“职工之家”建设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和综合载体,要充分认识“在工业园区建立‘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做好园区“职工之家”规划,完善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职工之家”机制,发挥好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企业各方面的作用,整合资源,完善“职工之家”各项功能,加大宣传扩大“职工之家”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对“职工之家”建设的组织领导,建议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之家”的建设的组织保障,将其纳入党建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建议各地园区管委会对各地建立园区“职工之家”承担主体责任。

重视“职工之家”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供场地,分担费用,积极协调,做好工作,建议各级工会继续做好园区“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把“职工之家”建设为职工的“学校和乐园”。

据了解,2014年以来,我区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在工业园区建立“职工之家”工作,通过园区“职工之家”的建设,构建各级工会服务职工(农民工)的新载体与新平台,为职工提供技能培训、维权帮扶、法律咨询等各项服务,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园区“职工之家”建设获得了自治区政协的高度关注,“在工业园区建立‘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被纳入今年自治区政协第四次界别协商会协商议题。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元德新在会上发言时表示,我区各级工会将在深化认识上再动员,在规范管理上再谋划,在资金筹措上再发力,在作用发挥上再深耕,把园区“职工之家”建设为以园区工会联合会为依托,在上级工会指导下联合驻园企业工会开展各项服务,让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享受到普惠化、精准化服务的有效平台。

自治区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刘剑主持协商会。

自治区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黄列格代表专题调研组作专题调研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