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召开全区城乡困难群众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

05.01.2018  16:16

  2017年12月28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召开全区城乡困难群众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全区城乡困难群众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韩元利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韦力行主持会议,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光廷,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梁丽玲,民政厅副巡视员黎伟,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及相关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设区市及所辖城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各科(股)室负责同志,各县(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韩元利在讲话指出,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关系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三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温饱和健康,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及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忧、为民解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韩元利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体的生活安排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加强节日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救助保护机制,及时帮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加强街面救助巡视频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安全过冬。二是认真抓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节。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会商财政部门,加快冬春救助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将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抓紧发放到户,特别要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把所有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全力推进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切实落实对重建住房家庭的帮扶措施,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抓紧施工,力争2018年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可能引发灾害的天气过程,加强多部门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灾情加密观测、滚动预报,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强新灾应对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救灾装备、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三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严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督导落实;采取积极措施救助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式优先予以解决,确保困难优抚对象都能够享受社会保障普惠政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让广大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

  韩元利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和矛盾排查化解,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坚持勤俭文明过节;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全区城乡困难群众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主会场现场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韩元利在全区城乡困难群众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讲话


全区城乡困难群众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主会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