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切实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27.02.2017  13:06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加强监管和督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等地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通知明确了今年全区地质环境管理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编制发布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确保联保联防、群测群防制度落实到位。继续开展重点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评价,完成3个县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编制和成果审查,新开展4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重点加强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的排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全覆盖。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以创建高标准“十有县”为抓手,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车辆、设备等应急处置设备。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完成2016年以前(含)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做好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加快试点城市土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完成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城市土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调查成果报告和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规划,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对历年中央和自治区下达未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清理。四是加强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通过加快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扶贫工作。五是完成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设计方案》(广西国土部分)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任务要求,完成150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建设和验收;全面完成北海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广西多功能地质环境监测孔建设。六是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完善广西地质灾害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地质灾害项目申报和填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等内容,增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内容,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填报系统内容和更新相关数据库数据。
      通知强调,从2月份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重点督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准备、群测群防工作、“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完成情况,检查相关承担单位对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项目的准备与开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