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努力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02.03.2018  13:11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努力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通知指出,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窗口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各级窗口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职责标准,对所有进驻的事项编制政务服务手册,进一步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办件流程;要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倡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服务。

通知强调,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窗口人员要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上岗、轮岗、离岗等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消除“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

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主动接受群众评价与监督,大力推行事后评价和电话回访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群众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要加强对窗口作风建设的督促检查,深入一线窗口检查情况,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多方听取意见。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也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对所辖县(市、区)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