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

15.05.2017  15:32

5月1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明确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吴锡熹出席会议并讲话,对2017年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要求。

吴锡熹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提倡节约公共能源,切实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节能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支持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带好头、做表率。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公共机构节能是公共机构各成员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特别是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节能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节能日常监管,建立能耗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措施得力和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和工作推进缓慢的,通报批评。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监督激励机制,扎实推进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指标全面完成。

吴锡熹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从增强节能意识、健全节能制度入手,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抵制能源资源浪费行为,努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