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11.2014  19:20
      为深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及全区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整训会议精神,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完善机制,量化标准,夯实基层,强化督查,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加强组织建设,保障执纪监督。 9月15日,印发实施《中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通知》,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职责任务、工作责任等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市局党组和各县区局、分局党组(党总支)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职,为纪检监察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全系统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业务工作,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既敢于担当,又善于担当。
      明确两个责任,量化考评标准。 10月31日,制定下发了《钦州市国土资源系统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具体化,明确了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党组(党总支)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所在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具体任务,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量化考核办法,细化评分标准。其中,对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的考核内容有8大项29小项,落实责任内容的具体要求有63项,相应评分标准63项。考核工作采取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结果作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注重基层建设,改进管理机制。 10月31日,在深入调研的基层上,制定实施了《中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从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要求主动适应“四所合一”改革工作,不断从机制上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转变作风,治理和预防基层国土资源所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要求经过1-2年的努力,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引导,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大查纠力度,深入检查考核,使辖区内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达到“廉洁能力明显增强,日常管理明显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违法案件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等六个目标,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10月24-31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围绕市局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签订的《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市局与各县、区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各单位完成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目标进度任务达到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