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抓实抓细 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6.12.2017  12:10
  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传达学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座谈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实抓细,以务实举措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束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必然要求;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在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确保高质量完成这项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人大肩负的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把握重点,依法行使职权,坚决完成好这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要把握好设立监察委员会的依据;把握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把握好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产生程序。

  束华强调,要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夯实责任。认真研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和副主任、委员任免的有关问题,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选举办法,准确把握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工作程序,确保依法依程序产生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培训。要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做好统一思想、政策解读、任务部署等工作,确保人大系统承担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要严明纪律规矩,确保选举工作弊绝风清。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特别是选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打击、果断查处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选举工作弊绝风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雄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