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 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桂文函〔2016〕431号)

21.04.2016  17:27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广西戏剧院、广西群众艺术馆,广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了解全区国有文艺院团近年来的改革发展状况,根据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厅定于2016年4月下旬开展全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市、县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2013—2015年各地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财政投入情况。

(三)2013—2015年国有文艺院团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性专项资金(如国家艺术基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的情况。

(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后艺术创作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单位)经营效益等相关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六)关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调研方式及工作要求

本次调研采用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调研。请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照调研内容,撰写本地区、本单位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情况报告,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

(二)实地调研。我厅将于4月下旬组织调研组赴部分市、县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实地调研地点、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为便于工作联络,请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一名主办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调研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联系人:杨忠钰,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62661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