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督查整改建筑施工隐患

21.09.2015  12:41
2015年9月7日至9月10日,自治区国资委督查组赴柳州、桂林,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落实整改8月份国家安委办督查组检查发现的建筑施工隐患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企业落实整改建筑施工隐患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并实地检查了企业承建的施工项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查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督查组要求,企业和工地要认真整改建筑施工隐患,逐级跟踪检查上报,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环节的闭合;深刻吸取广西玉林“8.12”道路改造工程窒息较大安全事故教训,建立健全“五整治五落实”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