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在南宁举办“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专题讲座

30.07.2015  14:4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7月23日下午,自治区国资委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在南宁作了“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专题讲座。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管跃庆主持讲座。

在讲座辅导中,肖福泉站在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从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资监管机构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国有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等三个方面做了精彩讲授。他指出,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对国资监管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提升以依法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规范监管机构行权履职方式为重点内容的依法监管能力,高度重视行权履职中的法律风险,通过把握职责定位、严格程序规范、定期清查风险、注意历史结论、培育合规文化等方面,加强委机关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肖福泉从分析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入手,详细解读了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决策、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国际化经营等依法治企四个重点环节的具体要求,强调指出,企业法治化管理要做到“六个一”,即树立一种法治理念、明确一位领军人物、健全一个组织体系、培养一支专业队伍、建立一套管理系统、培育一种合规文化。

最后,肖福泉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国资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做到抓责任、抓规划、抓考核、抓队伍,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

讲座结束后,管跃庆指出,各市国资委、各企业要努力把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贯穿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要强化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国资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推动监管于法可依、改革于法有据、发展依法保障。二要依法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各市国资委要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出资人职责与政府公共职责的关系,明晰出资人机构与出资企业的责权利边界,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努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三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各企业要把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加快建立起与国资监管体制相协调、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法治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国企”。四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各市国资委、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国资系统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加快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机关全体工作人员,14个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42家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法务工作副职领导共160多人参加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