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地区检察院开展对释放人员回访活动

16.01.2015  12:13

  广西检察网1月16日讯(通讯员于长田 蒋利发)从1月7日至15日,桂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派出3名检察人员,先后赴广西全州、灌阳、恭城、平乐、龙胜、永福、临桂、阳朔8个县,行程2100余公里,回访从看守所刑满释放、取保候审、交付执行人员18人,制作回访笔录13份。回访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考虑到在监管场所内在押人员所处环境特殊,可能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不敢向驻所检察人员申诉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该院2012年初制定了《桂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在押人员出所回访制度》。制度规定每半年回访一次,至今已进行了4次回访。

  回访内容主要是了解看守所及其民警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等情况,向释放人员及其亲属征求对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现实表现、就业、家庭状况,对释放人员进行帮教等。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对策。

  (作者单位: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