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小变大 质数双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荒田屯,将原有的630块共980亩土地,整合成89块1115亩,土地租金由原来400元/亩提高到1050元/亩;玉林市福绵区建立面积3000亩的天河农业生态园,承租农民土地价格按每年900斤当年当地水稻价格补偿农民,并以800元/亩复耕费作为保证金,农民到园区工作每天的工资有45元……这些可喜的变化,都源于广西实施的“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工程。
近年来,广西国土资源厅干部职工积极主动服务,深入全区各地调研,着手解决政策“梗阻”问题,重点之一就是推动“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项目,为自治区稳增长、惠民生注入了动力。
首创,以奖代补助推“小并大”
近日,记者在龙州县上龙村看到,数百亩连片耕地中“田成方、道相连、渠成网”。该村党支部副书记黄忠伟介绍说,上世纪80年代,上龙村弄农屯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地时,屯里总面积504.97亩耕地被分为1324块。这一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零星分散的地块开始让人犯愁。
困难面前,黄忠伟成为当年“吃螃蟹”的5位农民之一。1996年7月的一天,黄忠伟和同屯的4位村民聚到一起,5户互换土地,将原来分散、小块的地合并成了大块的地。
“通过实施‘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全村耕地面积增加了,每亩生产成本降低了大约200元。我家原有4亩多共18块耕地,通过互换合并成两大块,种植效益好的经济作物,每亩地纯收入能到8000元以上。”黄忠伟说。
周边村屯也纷纷效仿,因地制宜推行土地“小块并大块”。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组称龙州“小块并大块”土地流转模式“开了全国先河”。
“小块并大块”给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带来了新思路。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农村生产道路和农业灌排渠道远近不一,交通运输、水利排灌等生产条件难以得到有效改善,农民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导致“小块并大块”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破解资金难题,成为加快“小块并大块” 步伐的关键。广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因势利导,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2012年8月9日,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出台《关于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自治区层面鼓励和规范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同年11月2日,《自治区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工程质量要求、奖补标准、奖补申报审批程序和各部门职责。两个文件的出台对规范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
2013年,自治区财政下达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亿元。根据市县申报情况,并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审查,自治区财政2013年共下达此项资金2833万元,奖补对象包括对自筹资金或以投工投劳、以物折资等方式自发将耕地进行“小块并大块”以及“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仅崇左市土地“小块并大块”达73.81万亩。其中,龙州县开展“小块并大块”后,每亩增收1000余元,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将农民自发开展土地整治的“龙州模式”列为全国土地改革试点,优先在西南8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喀斯特地区推广实施。
调研,摸清推进中的“绊脚石”
近年来,广西大力推广“龙州模式”,探索出了多种土地整治新模式。梧州市政府联合大自然投资有限公司,整合支农惠农资金1.2 亿元,计划打造一个规模3000 多亩,集现代科技、绿色生态、环境保护、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农业副食品基地——夏郢大自然农业生态园。园区将分散零星的土地适度集中进行开发,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当地村民出租给园区前土地出租价格为300 元/亩,出租园区后,土地出租价格为700 元~800 元/亩,租金价格提高了2.5 倍,此外,村民还可以到园区打工,劳动报酬为50 元/天。
玉林市博白县祥富蔬菜种植基地以“种植合作社+农民参与”方式开展“小块并大块”工作,由村内几个党员种植大户组建合作社,实施“支部+协会+农户”,大力打造成党员创业带富基地,以党员创业辐射带动农民参与,达到经济发展、企业盈利、村民增收的目的。祥富蔬菜种植基地投入180 多万元,承租农民土地500 亩,已整合250 亩,土地租金为950 元/亩,并以每人30 元/亩的工作经费支付给村委,由村委负责组织土地整合工作。租用农民的地后,在基地招用30 多名管理员,为村民年均增收1000 多元。
“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项目在广西遍地开花,为总结该项工作的经验,以及破解推进中的难题,2013年,广西国土资源厅调研组于当年9月,分别赴崇左市、玉林市、梧州市、南宁市、钦州市、贵港市等6 市11 县区,对“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走访发现,各地“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呈现多样化,大约可以分为以下5种模式:“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农民参与”模式,“农民自愿、政府引导、企业介入”模式,“农民主体、政府引导、企业推动”模式,“种植大户或种植户合作社、农民参与”模式,“小块并大块”与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模式。通过“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农民最多可获得租金收益、公司劳务收益、间套种收益、劳务输出收益、长远收益等五个方面的收益。据测算,崇左市江州区每亩甘蔗平均纯收入为760.3 元,而实行“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流转后,平均每亩纯收入约为2130 元。
“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成效明显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调研组了解到,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农民自筹资金能力十分有限,导致土地整治规模不大,成效不明显。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奖补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小块并大块”需要组织材料申请并通过验收以后,才能拨付奖励资金,农民对于有关部门的验收标准、奖励标准和款项拨付时限等都存在一定的疑虑。
同时,“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各种模式,均有政府和企业资金投入,企业投入资金达到50%以上,政府财政投资达30% 以上,农户投工投料折劳最多占20%。依据当时政策规定,奖补对象仅局限于对农户(联户)给予奖补,无法对承包土地并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的企业进行奖补。
完善,打通发展“最后一公里”
土地整治项目是惠民工程,但是广大农田整治需求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资金压力。为缓建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的资金压力,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动力。2013年10月31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自发开展土地平整,生产道路工程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在获得当地政府和农民同意后,对依法流转后土地,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制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报县级国土、财政部门批准后由申请企业组织实施,工程经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由当地国土、财政、农业部门逐级向自治区申请奖补。
广西国土资源厅还专门成立课题组先后赴广西财政厅、农业厅开展调研,并建议政府出台具体意见,促使金融机构放宽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民间资本的贷款条件;根据前期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贷款政策进行研究,适当放宽贷款的额度、幅度、期限、对象和用途等,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进一步拓宽土地整治投资渠道。
“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此前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程序繁琐、奖补范围窄、标准低等问题,受到业界诟病。2014年7月,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出台管理办法,简化了“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申报程序、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同时进一步研究用于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新增费、耕开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国土非税收入的切块下达分配方式。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采取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的方式,即根据市县申报开展 “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情况,结合自治区下达市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高产高糖搪料蔗基地建设任务等因素,每年第一季度测算下达有关市县当年“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奖补资金,第二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清算上一年度奖补资金,同时测算下达当年奖补资金。即自治区不再逐个项目进行审核,仅清算一次。奖补范围也拟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包括联户)以及自主经营的经济组织(包括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同时,奖补标准也将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