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问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填违规举债问责空白

24.12.2015  09:45

【原标题:常委会“问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违规举债问责空白  】  

  正义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姜洪)“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代表国务院报告工作时表示。

  今年8月起,根据修改后预算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2015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据初步测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国务院的报告坦陈,受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是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风险防范不容忽视;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任务艰巨。今后将抓紧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债务管理各项工作,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同时公布了《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预算工委指出,地方债增长未被控制,2014年增幅达41%,有的地方政府举债却连利息都还不起,有的地方举债发养老金。违规举债、“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但至今也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调研还发现,虽然地方举债投资形成了一批资产,但变现能力较弱,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仍然主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和“借旧还新”。另一方面,地方存量债务利率普遍较高,大多在7%以上,有些项目利息甚至高达20%以上。据测算,各级地方每年利息支出就达近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