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铁1号线东段行车间隔9分钟

09.07.2016  20:13
  6月28日,南宁正式进入“地铁时代”。那么,服务如何规范?运行的时间是否还会延长?乘客如果投诉,如何快速处理?7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我市地铁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进行了规范,也填补了广西轨道交通领域在地方标准制定上的空白。

   地铁行车间隔符合要求

  目前,南宁地铁1号线东段(南湖站—火车东站)在试运营期间的运营时间为上午7时至晚上7时。很多市民都在问,南宁“夜生活”丰富,地铁运行时间能否延长些?

  《服务规范》对地铁运营的行车间隔做了规范,明确“试运营阶段,行车间隔不大于10分钟;正式运营阶段,各线路区段城区内最小行车间隔应不大于5分钟;城区以外区域最小行车间隔应不大于10分钟”。目前,南宁地铁1号线东段(南湖站—火车东站)行车间隔为9分钟,完全符合要求。

   未来将推出更多票种

  面对乘客对地铁进行投诉,如何快速处理?根据《服务规范》,运营单位应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受理投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市民关心的购票方式,《服务规范》明确,车站不仅应公示票价表、票务须知等信息,还应提供多种形式的票种,如交通一卡通、市民卡等系统,并实现系统的有效衔接。对此,南宁交通部门和南宁轨道交通集团也表示,为方便市民和外地游客搭乘地铁,今后将会推出更多的票种供大家选择。

  此外,《服务规范》明确要求,当发生突发事件列车不能提供运营服务时,运营单位须进行退票或更新。

   地铁每年需“打分”评价

  假如地铁运营服务不到位,被乘客投诉超过规定的次数,运营单位将受到惩罚。

  《评价规范》中明确,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等,以1年为周期,对运营单位的客运服务、安全管理等情况“打分”。

  评价的板块由行车服务、客运服务、关键服务设备表现、运营服务基础保障、安全管理、加减分项6项内容组成。比如,在试运营阶段,列车正点率至少要达到98.5%才能得满分;每百万人次乘客中,超过两次有效投诉,运营单位就会丢分;运营单位如果被主流媒体曝光批评,经查实也被扣分。

  评价的方式分为自查、明查、暗查、乘客满意度指数4种,根据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级。对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运营单位进行整改,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