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纪委:“三个坚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显成效

16.02.2017  14:43
  坚持高位推进,抓紧压实两个责任。一是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城区党委主要领导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统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主动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约谈、专项巡查、重点督办等方式,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

  坚持问题导向,摸排核实问题线索。一是拓展信访渠道“”线索。建立了“一站”:基层廉洁工作站、“一卡”:廉情监督员工作联系卡、“一线”:扶贫信访举报热线、“一箱”:扶贫工作监督举报箱、“一网”:纪检监察举报网络的“五个一”信访举报体系,收集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线索。组成5个巡查组,围绕产业脱贫、安居脱贫、教育脱贫等开展专项督察35次,在农村户型外立面改造、水库移民、扶贫道路等项目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的问题线索15条。三是盯紧重点领域环节“”线索。紧盯扶贫、涉农、民生等领域,重点挖掘问题线索。其中,从教育系统移送教师子女违规申领贫困生补贴线索115条,转立案36件。

  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一是紧盯重点,精准督办。针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贫困生补助等典型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多轮式、滚动式重点督办,重点督办问题线索70多件,转立案68件。二是两级联查,快查快办。实行城区纪委直接核查情况月报制度,督促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2016年5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8件,直接查办案件同比增长40%。三是防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65人次;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含问责)50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2016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2万元,建立完善了扶贫领域资金监管等各项制度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