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如何保障 广西财政来撑庇护伞

19.11.2015  10:17

  为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制,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2015年广西各级政府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累计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78亿元,较2014年增加30亿元,增长20.3%,支持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惠及城镇居民511万人和农村居民4171万人。 

  广西财政通过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投入,为全区4682万城乡居民撑实撑好医疗健康的庇护伞,有力地巩固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一是不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人数不断增加,2015年基本医疗待遇惠及参保城乡居民4682万,较2014年增加60万人,参保率超96%。二是切实提高了参保城乡居民的住院报销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所有统筹地区的参保城镇居民、参合农民的最高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分别由2014年的14万、10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16万和12万元,有效减轻了参保城乡居民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医药费用负担。三是扩大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今年新增尘肺病等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广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已达27个。同时切实提高了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凡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按其医药费用定额由基金按70%左右的比例报销。四是确保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广西财政主动作为,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范围由上年的7个试点市扩大到全区14个地级市,确保在不增加城乡居民个人负担条件下,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资金参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保的大病医疗保险,对全区4682万参保居民需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保障,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社保中心)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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