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

09.10.2015  10:26

  近日上午,市城乡建委组织该委和市建管处相关科(站)人员及各县、各城区、各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对话谈心活动。市城乡建委主任赵红明担任谈话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为谈话对象。自治区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莫兰新到场督导。

  此次对话谈心活动既是工作布置,又是专项动员,更是一种“命令”。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市城乡建委通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大局形势、工作标准要求,使全市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更加深刻的认识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大家全力以赴,全面强化监管落实到位,将严防死守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力争今年四季度我市建筑施工领域每线每企每项每工种实现零死亡目标。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前所未有的严格促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各级各单位管理人员必须提振精神,针对对安全生产定位不准和安全红线意识不牢问题差距,坚持重视、认真、用心、务实、周细,着重抓好六大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各县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处要结合监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进一步力促提升安全意识。要从自身监管工作的规范、落实和提升抓起,以我们的更认真、更务实、更针对,进而力促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制度执行,力促现场安全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更到位、更有效、更保障,动员、推动各方切实提高重视和协力起来拼全力严防死守,深化前段开始的安全生产“回头看”要提升、深化“针对看”、“看落实”、“追责任”等力度更大的要求,及时布置和抓好实施,从而强化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保障。二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对法定职责不清不明,理解不细问题差距,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对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加强监督抽查,着重查责任落实,切实督促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三是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素质和执行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监督机构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执行力,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管一线人员的行为和程序,明确监管要点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四是坚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是督促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力措施。市城乡建委将结合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巡查、抽查情况;对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情况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至少应在3个月内把辖区内的工程抽查1次。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于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审图和工程检测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及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六是强化督查力度。第四季度,市城乡建委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发生事故的,除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项目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外,还要对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书面发函通报辖区政府,要求辖区政府督促建设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同时,对长期处于质量安全零处罚的地区,我委将结合检查实际适时予以信息通报。

  根据住建厅工作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还要在10月20日前开展与本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质量安全工程监督机构负责人、注册在辖区的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的对话谈心活动,下大力气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