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开区出台政策落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

15.06.2015  19:30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杨桂英 谢国琼)为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南宁经开区日前出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

  据悉,针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人群,南宁经开区对符合条件奖励人群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目前辖区共有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对象4名,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标准为: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发放奖励金;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十发放奖励金;在自治区奖励待遇不变的基础上,经开区参照自治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十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

  据统计,2015年南宁经开区计划发放奖励扶助资金为19255.6元,将在2015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