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我市进出境邮递物品环比增1倍

09.04.2016  09:46

  4月8日,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在“海淘”新政实施之前,部分市民担心“海淘”成本增加,已频频出手囤货。近日,记者从邕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了解到,今年3月进出境邮递物品为34000多件,比2月增加了1倍,邮递物品主要以奶粉、化妆品、日用品为主。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分为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新政实施后,税目调整为1、2、3三个档,对应税率分别为15%、30%、60%。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如食品、饮料、玩具、计算机等;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如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档手表等;其他商品则归入税目2,如运动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钓鱼用品等。

  在此,海关关员也提醒:市民在进行“海淘”时,应该主动提醒卖家如实填报邮寄物品的名称、数量和价值等信息,如果存在伪报、瞒报、夹藏等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即涉嫌构成走私行为,情节严重还要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市民在一旦通过“海淘”购买仿冒的品牌包包、服装、手表等侵权商品,海关部门将根据《海关办理邮递渠道知识产权案件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