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01.02.2018  16:05
 

南粮食〔2018〕10号

 

各县(区)粮食局,市级粮食承储企业,南宁市粮食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备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遵照执行。

 

  

南宁市粮食局 

2018年1月30日

 

  请点击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