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处理交通违章或先刷身份证 可遏制买分现象

16.10.2015  09:37

  目前市民在南宁交警部门处理违章时,并不需要刷身份证 记者 梁成龙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成龙)“10月份起处理违章要刷身份证,以后想买分借分就更难了。”近日,网络上盛传这样一则消息。记者从南宁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南宁市尚未实施这一规定。而今年3月份,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交管部门升级平台,此举旨在打击买分、卖分、借分现象。

  昨日,记者在园湖路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违法处理室看到,不少车主在这里排队等候处理违章。在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目前济南、杭州、台州等国内部分城市已经实施处理违章刷身份证规定,南宁市为何没有实施?违法处理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仍按原规定实行。

  据了解,今年3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在8个月内,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平台升级之后,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时,交警核验将越来越严格,增加了对涉嫌高频次买分卖分人员的业务预警和监管功能,而“处理交通违法须先刷身份证”就是预警与监管的一项措施。

  处理违章为什么要刷身份证?此举旨在打击买分、卖分、借分行为。一些人的驾照扣分过多,再次违法驾照分数将被扣满12分时,就会通过拿朋友的驾照去扣分以蒙混过关,甚至找代理销分的“黄牛党”来解燃眉之急。不论是朋友之间的帮忙,还是“黄牛党”的违规操作,都没有让真正的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处罚。

  如果一本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超过一定次数,或一年内使用多个(超过3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那么驾驶人办理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报警。为了配合这条规则,“刷身份证”的措施应运而生。只要处理一次违章,身份证对应就记录一次,当出现“多次处理他人违法”和“使用他人驾照多次处理违法”的情况时,系统报警提示交警。

  其实,对杜绝“黄牛党”的部分规定,南宁已经实施。比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本驾驶证不能给超过3辆非自己名下的车辆销分;同一辆汽车不能使用超过3本驾驶证销分等。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广西正在筹备、酝酿“驾驶员处理违章时先刷身份证以确认违法者身份”的措施,预计不久就会实施。该措施实施后,买分、卖分、借分行为将得到更有效的遏制。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