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新打造5~10处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

08.10.2016  13:35
    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展委、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1-2020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6~2020年找矿突破工作任务:基本完成重要成矿区带内的重要找矿远景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航空)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工作量,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格局。累计新增一批资源储量和找矿远景区,新打造5~10处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提高矿业企业国际竞争力。
    《方案》强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协调好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出资的地质找矿工作,努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坚持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益性定位,财政资金重点加强基础性地质工作。进一步确立社会资金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投资主体地位,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引进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大型矿业企业投资开展整装勘查区和重点勘查区的矿产勘查和后续开发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相互联动,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地质找矿与矿产和开发紧密结合,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及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协调配合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完善地质找矿收益分配制度,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地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折股参与地质找矿风险投资,分享找矿成果收益。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投资制度平台,促进政府、企业、地勘单位多方联动,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资本与技术紧密结合,勘查开发一体化。三是大力完善矿业权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构建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勘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规划为引领,以创新出让方式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严格限制和规范非竞争性出让行为,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制度。推动以行政监管为主向市场、信用、法治协调监管转变;强化服务的主动性,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自治区重要矿产的矿业权管理,探索建立在自然保护区内由国家财政出资进行重要矿产勘查并进行矿产资源储备的制度。铝土矿、稀土等自治区优势矿产,原则上由财政资金完成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后,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自治区铝工业和稀土工业布局要求出让矿业权和配置资源。四是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行政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地质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加大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宣传力度,开展“找矿突破在行动”的基层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地质找矿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