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多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30.12.2016  02:06

  2016年,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7〕17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创新和完善支持方式,支持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体系,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发展水平 

  2016年2月初,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组织了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申报工作。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旨在通过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充分体现“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原则,结合现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科学谋划支持创业创新的总体思路,提高城市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能力,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财政厅作为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在申报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全程指导和帮助柳州市申报国家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根据《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柳州市将在三年内筹措各级财政资金42亿元,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经过三年示范期建设,柳州市将新增小微企业就业人数 14.5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4家,新增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4680项,小微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800亿元。 

  2016年6月,财政部等5部委批复同意将柳州市纳入2016年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并给予6亿元的资金补助。柳州市成为我区第一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其小微企业发展水平将得以大幅度提升,并形成体系化、可复制性的示范经验在全区推广。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 筹措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2016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7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7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创新,帮助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 继续对新办微型企业予以资本金补助,推动微型企业创业活力。安排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0.8亿元,鼓励“九类人群”(指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户、残疾人、城乡退役军人)新创立微型企业,以创业促就业。 

   三是 优化整合财政科技资金,形成自治区本级财政五大科技计划,共安排资金8.15亿元,用于支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 

  三、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 继续实施“惠企贷”工程,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信贷融资。在原有4.5亿元的基础上,2016年新增安排1.2亿元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并带动各市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建立起近12亿元资金规模的全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带动各商业银行按放大8-10倍的额度,向银行信用好、产品有市场和订单、能增加税收和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或少抵押、少担保、低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缓解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据统计,截止2016年11月底,参与申请“惠企贷”业务的企业共1814家,其中获得贷款企业598家,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142笔,发放金额76.62亿元。 

   二是 建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对担保机构、银行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给予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6年向18家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发放风险补偿资金4533万元,向13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293万元,惠及全区57282户中小微企业。 

   三是 参与研究组建以自治区再担保公司为龙头、各级担保机构、银行参与合作的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2016 年,自治区财政对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至10 亿元,并确保5 年内、力争3 年,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达到25 亿元以上,推动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四、落实创业创新政策,鼓励众创空间建设 

  落实创业孵化补助政策,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不断提升劳动者创业成功率。支持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支持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基地创办企业并享受补贴,按规定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给予补助,对入驻孵化的企业场地和水电适当补贴,孵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各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鼓励高校和社会各界建设众创空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报送单位:工业交通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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