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1800多名瑶族非寄宿制学生获生活补助

19.02.2016  19:01

  百色市平果县瑶族人口聚居人数较多,且多数生活在石漠化严重的大石山区,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瑶族生辍学率偏高,教育程度偏低,因学返贫、因贫辍学现象较为突出。为积极推进民族教育事业,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平果县财政除按有关规定加大教育各项投入外,还进一步加大对瑶族非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的投入。据统计,自政策实施以来,平果县共发放补助经费244.3万元。其中2015年春季补助1850人92.5万元,2015年秋季补助1759人83.1万元。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生活保障。 

  一是县财政结合进一步深化“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举措,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平果县补助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瑶族学生生活费工作方案》获政府同意,并将所需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按500元/学期.人,给予1850名瑶族非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 

  二是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县财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民族甄别、申报、公示、统计等各项工作,并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县政府核审批准后,根据享受人数及补助标准,在每个学期开学的第四周将本学期补助经费全额拨付到县教育系统财务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拨付给所属学校。 

  三是完善放发手续,要求学校在收到补助经费后,及时将补助生活费发放到学生手中;补助生活费的发放严格实行签领制度,即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场签字确认后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补助经费发放的过程需进行拍照,发放结束后需将发放签领表在本校和当地村委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定期组织对补助经费的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补助经费发放情况及建档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补助经费监管,确保经费安全。 

     

报送单位:平果县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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