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多措并举力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好局

16.05.2016  11:48

  为确保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于5月1日顺利实施, 4月29日,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各市、县财政局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在营改增改革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工匠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真正发挥减税负、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的改革效果。 

   二是 各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督促,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改革合力。要把工作方案做细致,把实施细节做扎实。 

   三是 要重视基层,精细服务纳税人,通过全面培训和宣讲,使每个财政系统干部都熟悉了解营改增,将政策及时传递到每一个纳税人。要针对行业特点,建立营改增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机制,加强与重点行业和企业联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重要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要重视宣传解释工作,关注舆情,及时答疑解惑,澄清对政策的误读、误解,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 从改革大局出发,坚决落实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征收过头税、不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切实让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 

   五是 开好局,在5月1日试点工作启动日,自治区财政厅已建立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各地也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联络通畅,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保证在第一时间对纳税人的问题有回应,对基层的诉求有应对,对突发情况有处置,对上级部门的布置有落实,重要情况要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告。 

      目前,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正按上述工作要求紧抓落实,我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已顺利启动并平稳运行,实现了营改增工作的良好开局。   信息报送:法规税政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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