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大作战”拉开序幕 回家交通工具发票怎样开

10.02.2015  14:39

春运回家,交通工具发票怎样开

广西国税12366解答市民关心的发票事项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刘明婕

        春运“大作战”已拉开序幕,人们开始踏上归途。飞机、火车、汽车……乘坐这些交通工具应如何获取发票、飞机行李超重费应当开具发票吗?2月9日,针对市民对不同交通工具的发票事项提出的疑问,广西国税12366一一解答。

        火车:可否“以票换票”?

        疑问:卢先生常出差在外,乘坐火车通常只能取得火车票。另外,在火车票代售点买票收取的手续费、退票支付的手续费等各类费用也只能取得铁路部门自己印制的票据。卢先生问,能否要求铁路部门换开发票?

        广西国税12366: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其使用的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对此,根据相关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乘坐火车时取得铁路部门自印的票据是有效的,不必再换开发票。

        飞机:超重费是否应开发票?

        疑问:秦女士问,乘坐民航客机取得的电子行程单可以作为发票使用吗?怎么查询这种票据的真伪性?旅客行李超重,机场额外收取了超重费,应该开具发票吗?

        广西国税12366:根据相关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因此,旅客取得套印有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就可以作为发票使用。票据的真伪性则需要联系具体的航空公司进行查询。例如,乘坐的是南方航空公司的客机,应联系该航空公司查询。

        另外,行李超重费等行程单以外的费用可由具体的航空公司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