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大化国税为纳税人减免税费超亿元

05.12.2014  13:21
大化国税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免税优惠政策,按照“应收尽收、应免尽免”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活跃地方经济。截至今年11月,该局在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税收计划的同时,为纳税人减免各项税收高达1.42亿元。

  该局依托“和谐税收连万企”、“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服务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纳税人了解实际困难与服务需求,运用飞信、QQ群、短信服务平台等强化双向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今年开始,凡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在2013年1月l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自产电力产品的,国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大化国税局认真落实此项政策,退还符合条件的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增值税7506万元。

  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中,该局辖区内不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增值税减免275万元、小规模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16万元。该局严格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为辖区内西部大开发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723万元。此外,该局及时贯彻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为2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3户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企业减免增值税485万元,为新华书店、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节能减排企业等减免增值税2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