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司法局法院齐联动 调解机制化纠纷

10.05.2018  22:43

广西新闻网 大新5月10日讯(通讯员 许嫦婷)近日,大新县司法局与大新县人民法院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使用纠纷案件。

家住恩城乡陆榜村榜屯的梁某群和梁某梅夫妇想要在罗某夫妇房屋旁的140㎡土地上建房,罗某不同意,梁某群和梁某梅夫妇来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原来梁某群想要在罗某房屋旁的地块建房是经过该村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同意的,但罗某以该地块是其家庭三兄弟开荒地,并提出高额补偿,而拒绝将该土地让给梁某群。梁某群夫妇为了能让女儿从广东回迁后有个住所,坚持要在该土地上建房,因此双方产生了纠纷。了解到该情况后,司法局主动和法院联系,并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司法局和法院共同研究案情,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家庭和谐为主的理念,抓住矛盾焦点,力争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5月9日,司法局法援律师、法院梁法官和书记员、一村(社区)一法顾问律师、司法所、乡政府干部、陆榜村委和涉事生产队队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实地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两方各持己见,一方认为补偿代价太大,另一方坚持坐地起价。参与调解的律师和法官结合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并提出多种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梁某同意将自家15亩甘蔗地与罗某的140㎡宅基地置换,并同意对罗某种的70棵火龙果作适当补偿。至此,一起矛盾已久的纠纷,在司法局、人民法院、一村一法律顾问、乡政府工作队员和村委骨干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表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大新县诉前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既整合了法院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资源,又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诉求成本,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这也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尝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防范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 编辑:覃鸿图  作者:许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