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开出精准扶贫“良方”

07.08.2015  10:44

大病保险开出精准扶贫“良方”

  大病之殇,痛在耗费高昂,寒彻未来期望。

  正因如此,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8月初《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便印发实施,并经媒体向社会公布,就绝不仅仅是向“因病致贫、因贫返贫”问题举起的一把“手术刀”,而是一剂治“大病”奔小康的良“药方”。

  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但大病保障依然是医疗保障系统的一个短板。目前全国农村尚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有1000多万是患慢性病或大病的。至去年末,广西尚有538万贫困人口、33个贫困县,广西又是劳务输出大省(区),统计表明全区农民工有1165万人,虽然一人务工可全家脱贫,但另一方面,一人大病全家返贫的事也很多。

  那些贫困地区、后发展地区,那些外出务工的“空心村”“留守村”,正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灾区。“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之痛,催生了许多社会问题与不满情绪,一些因病致贫返贫甚至自杀事件的负面影响,被网络舆论热炒并加倍放大,也让扶贫攻坚“最后三公里”、小康目标的全面实现,蒙上了浓重的阴影。

  “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要使贫困地区也好起来,有很大改变,这样全面小康才能保障实现。今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扶贫工作时指出,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哪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大家要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意见》,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局,是国家在重特大疾病保障与救助机制建设上的又一大动作,更是釜底抽薪的精准扶贫良方。

  扶贫攻坚与小康建设硬任务,是党和政府向人民群众做出的郑重承诺。按“方”抓药不配错“药”,就不仅仅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绝不能掉以轻心、漠视不管。理当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意见》,履行执政责任,回应民生所需所盼,兑现扶贫承诺。如果操作不当或拖拖拉拉如慢郎中,把“减轻贫困群众大病负担”这样一个好政策好措施,弄成“豆腐渣”工程、“钓鱼”工程,丢乌纱帽事小,误小康目标实现的政治责任事大。

  大病保险是缓解百姓医疗压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即将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民生保障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从释放政策善意到《意见》落地执行,直至惠及贫困群众,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落实。特别是后发展地区的广西,医保结余较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比例较高,人口流出比例较大、缴费人数相应减少,落实大病保险意见困难等等问题,在全区各市县不同程度存在。把《意见》落实,与其他社会救助与保障制度形成无缝对接,共同发挥社会保障的托底功能,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保障,理当尽快出台广西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与实施意见,打好政策“组合拳”。越能够运用好这个杠杆,扶贫资金与资源的使用就越精准,我们的扶贫攻坚“最后三公里”就会畅通许多,速度也会快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