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2.5天小长假新规 盘点各国休假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鼓励弹性作息。
近期,河北、江西、重庆、广州、甘肃等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刺激旅游消费需求。其中,各地出台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措施尤其引发社会关注。
国家旅游局表示,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都是鼓励性和倡导性措施,不是强制性要求,强调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施行。在采访中,多数人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来类似两天半假期的弹性休假理念将会逐渐被人们接受。
“‘2.5天小长假’是善政,但方式方法可以更灵活。”胡静建议,两天半假期在实施中要循序渐进,不能一刀切。“如5天工作任务能在4天半之内完成的行业和工种,实行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加周六、周日两天半假期。”
苏峰建议,新政策应该朝着更加灵活的方向进行改进。例如,“40小时”是国家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的上限,能否改为“38小时”?“即周五下午3点提前两小时下班,这样就不用考虑挪时间的问题。”
此外,针对轻度加班的单位或企业,应该将“合理调休”作为主要休假方式。“其实,有很多企业都在根据实际生产工作情况来休假,例如,很多企业春节假一直休到元宵节后才复工,避开了春运,受到员工的普遍欢迎。”苏峰说。
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数据,2014年我国旅游业实现总收入3.73万亿人民币,对GDP的综合贡献为6.61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0.39%。“实施两天半假期有助于推动中国步入休闲经济时代。”王琪延认为,“2.5天小长假”不但不会拖经济增长的“后腿”,相反还会带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