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法院:被告人不再穿“马甲”出庭

09.03.2015  18:10



图为黄某某出庭受审时没有穿上看守所的识别服 肖志坚 摄

  3月5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黄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黄某某不再穿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加强了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彰显现代司法文明。天等县人民法院刑庭在庭审前组织相关庭、室、队学习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立即遵照通知执行,在开庭审案时不再让被告人着穿看守所识别服出庭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