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帮人夺被抢手机电动车受损 追要修车费好心寒

25.05.2015  12:45

一对夫妇挺身而出,用电动车挡住抢匪帮人抢回了被抢手机

挡抢匪车受损 追要修车费好心寒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陈维

近日,南宁的谢女士说,自己遭遇了一件寒心事:她和爱人帮人抢回了被抢手机,造成电动车受损,在向受益人提出帮忙修车时,却被对方说成是敲诈勒索。律师指出,在此情况下,如果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请求的,法院或可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事件:助人抢回被抢手机

谢女士说,在5月21日晚上10时多,她与爱人骑电动车到友爱民乐路口时,听到有人喊“抢劫了”。闻声望去,有几名男子正在追赶另一男子,后面还有一名年轻女子跟着在跑。很快,被追赶的男子朝谢女士方向跑来,在男子靠近时,谢女士的爱人用电动车前侧将男子别了一下,谢女士则在瞬间就抓住男子的包。此时,男子见状将手机扔到了地上。

抢劫男子很快被其他追上来的人一起制服。谢女士把那台Iphone6手机捡了起来,并将手机交给追赶而来的年轻女子。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抢劫男子带走。谢女士注意到,自己的电动车在别住抢劫男子的那一下,车头盖处有些损坏。她和年轻女子说:“车是因为帮你抢回手机受损的,你可不可以帮修一下?”女子说“没有问题”,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

回到家后,民警给谢女士打来电话,说该案件需要他们作证,于是他们又匆匆赶到派出所,做完笔录已是次日凌晨1时许。21日,谢女士将电动车开到售后服务点,工作人员说更换受损的车前盖要220元。她将相关情况告诉年轻女子,没想到对方却说:“我也是受害人,这个事情不是我的责任。”谢女士听后十分心寒,在多次打电话跟对方交涉后,对方还说她是在“敲诈勒索”,并将她的电话设置为黑名单。

当事人:没亲眼见他们帮忙

23日下午,记者与当事年轻女子取得联系。对方首先对谢女士帮其作证的行为表示感谢,但她并不认为是谢女士夫妇帮她抢回了手机。“我是看到其他几个人追上去抢回来的。可能谢女士夫妇也帮了忙,但我并没有见到”。

“没想到她一开口就跟我要200多元,这不是敲诈勒索吗?”女子说,自己曾提出请谢女士吃顿饭并充50元话费,但对方没有答应。她说因自己这些天太忙,而谢女士又不断地给她打电话,这才把她设置为黑名单。

对于这样的说法,谢女士倍觉心寒。她认为自己和爱人做好事反而被诬陷,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律师:若属实可要求补偿

南国法援律师朱继斌说,根据《民法通则》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此外,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朱继斌说,具体到本纠纷,如果谢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本案受益人应该对见义勇为的谢女士作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