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检察院女检察官为在押妇女开展帮教

20.03.2015  12:21

  广西检察网3月20日讯(通讯员温绍政)3月17日,防城港市检察院会同市妇联,组织女检察官来到市看守所开展帮教活动。

  在看守所,女检察官们和妇联干部分成几个小组对在押妇女进行帮教。女检察官们与在押妇女同坐在小板凳上围成圈,与她们促膝而谈,询问她们的生活、思想、家庭情况以及今后的打算。这种轻松的谈话方式一下子拉近了检察官和在押妇女的距离,让她们卸下了心理负担。一名涉嫌诈骗犯罪的妇女询问检察官,她和别人一起诈骗他人的财物,但自己只分得很少的赃款,是否会被认定为主犯?检察官告诉她,是否成立主犯,关键是看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赃多少只是作为辅助审查的一个犯罪情节,即便未分得赃款,如果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比较大,也可能成立主犯。话匣子打开后,在押妇女从开始的拘谨转变成后来的争相发言,她们就证据调取的合法性,犯罪事实的认定,审查期限、法律援助如何申请等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向检察官们咨询。对在押妇女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和生活困惑,女检察官们都一一作答,并鼓励她们在押期间,能重拾生活信心,遵守监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刑事诉讼工作,争取宽大处理,早日与家人团聚。

  充满温情的帮教活动让这些在押妇女倍受感动,她们纷纷表示,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导致今天的失足,今后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重获新生,早日与家人团聚。(作者单位:防城港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