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好友作托诈骗他人两百万 坐牢17载现又进宫

20.08.2015  12:10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王文胜 通讯员蒋桂凤 实习生韦冬莹)一名男子明知其好友设圈套诈骗他人,却碍于情面和蝇头小利为骗局作托,助朋友成功诈骗巨额款项。8月17日,嫌疑人欧某被秀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发在2014年8月初的一天。当天,欧某(45岁,桂林市人,199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市中院判处死缓,后减刑于2009年刑满释放)应好友莫某的要求,来到对方家中。莫某表示,朋友廖某有笔两百万元贷款到期,需要倒贷,他想以廖某的名义,向老板秦某借两百万元,要求欧某冒充廖某,给秦某写张借条。欧某表示,这样做可能会出事。莫某说有问题他来处理,并许愿如帮这个,此前欧某借他的8000元就不用还了。

  欧某与莫某认识十余年,也曾得到莫某的关照,碍于情面和利益的诱惑,犹豫了两天后,欧某最终还是答应帮忙。随后,欧某到八桂大厦楼下一照相馆拍摄了身份证照片。莫某拿到照片数天后,就拿出一张身份证,证的照片是欧某,但名字却是“廖某”。欧某明白这是制作的假身份证,随后两人来到伏波山附近一茶庄,与秦某等人见面。按莫某的意思,欧某冒充廖某,当场写一张借秦某两百万元的借条,并在借条上签署“廖某”的名字。随后,欧某拿出那张“廖某”身份证交给秦某,后者复印了一份。取得对方的信任后,莫某成功骗取两百万元。

  今年1月初的一天,莫某讲借秦某的两百万元还不起了,但对方催促得紧,要求欧某再次冒充廖某,与秦某签个协议,暂缓还款。欧某同意。随后,莫某带欧某来到一家咖啡厅,欧某又以廖某的名义与秦某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大意为,莫某以某贸易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担保,偿还借秦某的两百万元债务。欧某冒充廖某写了还款期限。

  至1月27日,因莫某已经失联多日,受害人辗转找到欧某。被逼无奈的欧某,只得表示自己并非廖某本人,是莫某让他顶替廖某骗钱的,秦某方知被骗了,后报警。随后嫌疑人莫某被擒获。今年7月12日,犯罪嫌疑人欧某被擒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桂林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