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如何不糟心?“剁手党”记得留全消费凭证

08.11.2016  07:35

双11”前,这些提醒要记牢——

网购如何不糟心?“剁手党”记得留全消费凭证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李艺  通讯员  熊至娟

核心提示

随着“双11”促销宣传活动的持续升温,消费者网络购物热情也随之高涨。根据往年数据,“双11”过后的7天到15天,是网购投诉高峰期,主要投诉天猫、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分别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网络经营者也要自律。

卖家要自律

如在价格上“耍花招

经查实后等着挨处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出提醒,网络交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价格法》相关规定,做到明码标价,禁止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卖家如果在价格上“耍花招”,一经查实,将按照《价格法》进行处罚。

为了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提醒告诫网络交易经营者:

●不得虚标价格,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方面,凡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标价形式方面,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以及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电商需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以及不履行价格承诺或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

买家要冷静

在网购时

要注意保留各种消费凭证

据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统计,以往“双11”期间接到的网购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问题,占各类投诉总量的5%-10%,主要反映商品质量差、退换货难以及虚假宣传,商品多为服装、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

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在“双11”期间购物,谨记以下提醒:

●要理性消费、谨慎下单,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要在不同网站或实体店面做全面比较之后再决定。

●选择正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比较高、口碑较好、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店商。

●了解商家对于优惠活动设置的前置条件,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直接转账至私人的账户。

●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者是购买运费险。

●先验货再签收,收货时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期限。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比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