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妇联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 夯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17.07.2017  18:50
      为深入推进法治广西建设,更加有力地打击和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7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全区公安、妇联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许建忠,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刘咏梅,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宾正迎,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出席会议。       会上,许建忠和刘咏梅分别作讲话。刘咏梅总结了全区公安机关、妇联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职能履行,加强协调联动,逐步形成了公安工作与妇联工作优势互补的模式,实现了妇女儿童维权效果最优化;她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针对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纠纷等妇女儿童维权突出问题,强化维权岗服务功能,强化纠纷联调、信息联享、培训联动、普法联抓、关爱联帮,推动创岗工作创新发展。       许建忠在讲话中总结了公安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 创建工作经验,肯定了各级公安机关对创岗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创岗中切实履行职能,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拓创新,探索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新路子,有力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他同时分析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增强抓好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反对家庭暴力、净化社会环境、强化法治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更高的起点上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三年内全区每一个县起码创建一个自治区级的“妇女儿童维权岗”。       会上,对2016年度全区公安机关创建的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进行了授牌。2015年1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妇联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以来,各级公安积极创岗,经过考评审核,最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等27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其中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八大队、桂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钦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柳城县公安局沙埔派出所在会上进行了创岗经验交流。       会议还邀请了广西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刘萍作《反家暴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指导各级公安和妇联有效开展反家暴工作,更好地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治安、刑侦、交通、禁毒总队等部门的领导,各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导,各市妇联分管副主席等,同时在各市、县公安局设分会场。       近年来,全区妇联组织先后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共同创建了687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其中,建立公安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150个,自治区级27个,维权岗为妇女儿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侦破。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共同构建起了针对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打击、公诉、审判和执行四重保护格局, 为妇女儿童撑起了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摄影:黄威
编辑:程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