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咏梅同志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 提名为自治区妇联主席人选

09.06.2017  12:45
    自治区党委决定,刘咏梅同志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提名为自治区妇联主席人选。     5月27日上午,自治区妇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晓天受自治区党委委派,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妇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此前,王革冰同志已调任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刘咏梅同志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提名为自治区妇联主席人选。       宋晓天说,这些年来,以王革冰同志为班长的自治区妇联班子推动妇联的各项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一是引领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二是妇联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三是维权帮扶再上新台阶;四是服务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王革冰同志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也凝聚了她大量的心血、智慧和汗水。这一次的人事调整,是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妇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经征求全国妇联的同意,自治区党委慎重研究决定的。     宋晓天说,自治区党委认为,由刘咏梅同志担任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是合适的,是有利于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推动改革发展的,希望并相信自治区妇联的全体干部职工在刘咏梅同志的带领下,全面发挥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中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地位、关心妇女事业、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刘咏梅在会上讲话。她说,自治区党委派我到自治区妇联工作,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作为一名女干部,我一直得到温暖娘家妇联的关心和帮助。今天成为光荣的妇联人,与大家一同为崇高的妇女儿童事业努力奋斗,将是我人生难得的一份荣耀,我一定牢记宗旨,继承和发扬妇联优良传统和作风,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不辜负自治区党委的重托,不辜负全区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期盼。     刘咏梅对自己提出四点要求,并与大家共勉:   一是坚定信念,永葆忠诚。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牢固的宗旨意识,旗帜鲜明地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激扬巾帼之志、凝集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   二是虚心请教,勤奋工作,多下基层掌握妇情民意,常到妇女群众中听取诉求心声,尽快掌握熟悉全区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尽早进入角色和状态;       三是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和同志们用真心、真情、真干为妇女谋发展,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实事好事,让妇女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妇女儿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始终秉承心系妇女、甘于奉献的情怀,为实现全区妇女事业的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为广西努力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陈映红主持会议并代表自治区妇联表态: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决定,真诚欢迎刘咏梅书记来自治区妇联担任主席、党组书记。     陈映红说,我们将全力支持、配合和协助好刘咏梅书记的工作,扎实推进妇联改革,深入开展妇女思想引领、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强基固本“五大行动”,共同引领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要职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区妇女儿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自治区妇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