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11.02.2015  13:17
 

 
            1月29日晚,自治区妇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妇联中心组成员、机关各部室领导、部分市妇联主席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革冰主持会议并组织学习。她指出,中共中央以中发[2015]4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有力支持,体现了党中央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放在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中,进行科学部署、顶层设计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体现了党中央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深邃思考和战略谋划,体现了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党的群团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王革冰就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意见》。通过学习《意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二是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准确把握党对群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新要求新期待,总结梳理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的新探索新实践,认真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中央决策落地生根。三是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中更好地彰显妇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与会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意见》展开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在深入学习、吃透精神上下工夫,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要在指导实践、抓好落实上下工夫,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把组织动员妇女、教育引导妇女、联系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编辑: 唐婧 作者: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