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全力推进“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 助力广西脱贫攻坚

23.07.2016  00:47

自治区妇联:全力推进“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 助力广西脱贫攻坚

    本网南宁讯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指导下,自治区妇联围绕我区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工作生命线,主动作为,2015年,在革命老区百色市开始试点 “产业到家 留住妈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优化升级,联合扶贫办从自治区层面设计广西“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以广西54个贫困县、5000个贫困村为重点区域,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妇女为对象,主要推进“三大产业”、“七个牵手”服务工作,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找到一条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可行之路。

    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做好顶层设计、顶层服务。 区妇联年初通过走访农业、人社、民政、扶贫、水产畜牧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联合下发了5个“十三五”期间助力精准脱贫的实施文件(即:《广西“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家政培训“大篷车”进村(社区)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金绣球”农家乐示范点创建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等,从顶层设计方面扣紧我区脱贫攻坚的难点和重点,从源头上推动基层妇联把握政策,整合资源,打造特色,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突出、持续发展。

    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为抓手,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发展产业。区妇联联合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农信社四部门,通过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对如何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作了具体培训,并在第一时间组建“ 广西扶贫小贷交流群”,及时发布信息、交流经验、答疑解惑,基层妇联组织主动作为,制作宣传册、举办培训班、进村入户,向妇女群众宣传政策,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配合金融部门开展评级授信,对有贷款意愿、具备一定条件的贫困户及时跟进,积极推荐申贷,做到应贷尽贷,同时,获贷后着力帮助建档立卡的贫困妇女发展项目,发挥贷款效益,有效牵手产业脱贫。一是创新培训,“牵手能力脱贫”。通过“菜单式”选学,“参与式”教学和“保姆式”的服务帮助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脱贫的能力。二是创新项目支撑,“牵手创业脱贫”。各级妇联帮助引导有能力的贫困妇女紧紧依托产业项目进行申贷、用贷,帮助她们理清脱贫思路,找准脱贫项目,既着力实施一批“短平快”的脱贫项目,又发展一批持续增收的项目,帮助贫困妇女用好贷款自主创业,成为能人、大户、场主、带头人等等,真正实现“小贷款、好项目、大发展”。三是创新龙头企业引领,“牵手互助脱贫”。对贷款意愿淡薄、自营能力较弱、无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区妇联组织动员女企业家、城乡女能人,依托各级巾帼示范基地、巾帼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妇”字号基地和龙头企业,抓好牵手“互助脱贫”,支持鼓励获贷妇女根据自己的选择自主成立或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实现抱团发展。目前,全区已区完成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工作,并陆续开始发放贷款,截至6月底,放贷26亿元, 下半年将迎来放贷高峰,计划2016年8月底前发放116.5亿元,2016年12月底前发放106.8亿元。

    大力推进家政培训“大篷车”进村(社区)活动,推动转移就业。 区妇联在3月31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改革追踪看落实”栏目专门报道此项工作后,区妇联进一步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与人社厅、扶贫办共同推进,2016年以500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有步骤、有重点地实现贫困村妇女“应训尽训”,实现家政服务“上岗一人、脱贫一家”。同时树立品牌标杆,“金绣球”巾帼家政联盟旗下打造了“康之桥护理”、“旭东家政”等15个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6个广西优秀劳务品牌。此外,加大对家政培训“大篷车”进村(社区)活动的经费投入,形成培训高潮,仅今年母亲节期间,家政培训“大篷车”开进67个县106个村(社区),吸引群众3万人,5300多人报名参训。2016年上半年,家政培训“大篷车”进村(社区)445个,开展活动473场。

 

    抓紧落实行业扶贫“儿童家园(之家)”建设任务。 区妇联为确保2020年前,完成90%以上的贫困村(社区)建设1所“儿童家园(之家)”任务,区妇联与自治区财政厅研究会商,联合下发了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20年创建“儿童家园(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妇通〔2016〕32号),明确“儿童家园(之家)”的创建任务、创建标准、创建经费、创建要求、评估验收等内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儿童家园(之家)”专项经费,对验收合格的“儿童家园(之家)”给予1万元的创建奖补经费。同时,把2016年要完成2255所“儿童家园(之家)”创建任务分解到14个市,并纳入设区市的绩效考核,指导和督促各市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