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通报市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

12.03.2015  12:59

  3月9日,在“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市交通系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南纪通[2015]6号),要求农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市农委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通报称,市交通系统莫兰东、潘军、李飞文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70多万元,分别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一要强化学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党纪国法的教育和学习,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努力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切实守住纪律底线、法律底线、职责底线,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不谋私利,克己奉公。二要扎紧制度笼子。要围绕本部门“管人”、“管权”、“管钱”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建立健全一批“好用、实用、可用、管用”的制度,不断织密扎牢制度铁笼,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要加强权力监督。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党员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要突出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对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行使权力内部流程的监控,规范权力运行。四要从严惩治腐败。加大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对单位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