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活动

01.08.2015  10:51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配合圆满完成PM10防治目标任务,市城乡建委积极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活动,活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活动期间,市城乡建委严厉查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造成施工扬尘的行为。要求建筑施工现场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底部应安装牢固,实行封闭施工。各建筑工地要认真贯彻土方规范作业“一三八”规定,全面深入开展土方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是围绕 “一个目标”:大幅度减少工地扬尘对PM10的贡献度,减少工地对城市道路的污染;“”是落实“三项制度”:工程开工前期条件核查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核拨制度、实时在线监控监测制度(包括视频监控,扬尘监测)。“”是推行“八项措施”:方案先行(土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开挖时序、场内道路、运输计划、弃土场地、裸土覆盖措施及场地硬化等内容);硬化道路(车辆外运区要用混凝土或连续钢板等进行硬化处理);内外分区(外运土方车辆不得进入工地泥口作业区,以减少泥头车冲洗量);机械配齐(配齐推土机、铲车等必备土方机械,保障土方区间转运);裸土必盖(非当天施工作业区域,不准撤下裸土覆盖措施,实现工地黄土裸露部位100%覆盖或绿化、散体物料100%覆盖);洒水降尘(扬尘作业必须洒水降尘,土方施工要实施湿法作业);洗车出门(渣土运输车辆未经冲洗不准上路);保洁路口(建立保洁专岗,工地出入口铺设钢板、麻袋、减速带及不少于20 米的搓板路面振筛,并加强被污染路面的冲洗和污水排放管理,保证出入口五十米范围内整洁);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时间长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管理措施;防止物料、渣土、垃圾等纵向输送作业凌空抛散;拆迁施工做到全过程防尘。

  市城乡建委把整治范围从工地外围、外立面延伸覆盖至工地内部各个角落,实施严管重罚,将压力层层传递至企业及其一线从业人员,通过市区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行动,争取能实现对施工扬尘的有效控制,有效解决市区重点区域的施工扬尘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