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公司“红娘”收钱不牵线 女士维权路艰难

29.07.2016  06:38


该婚恋公司提供给女会员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受访者提供

广西新闻网 南宁7月27日讯  南宁市民汤女士和李女士在某知名婚恋网站注册成为会员,期待着借此成就一段良缘。然而,签约付款后,网站线下服务“红娘”的服务态度却发生360度转变,两人感觉被骗,要求对方退款,但遭到拒绝。法律人士提醒,消费者签约前需认真阅读条款,尤其是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要多加注意。

申诉: “高端服务” 花钱受气

80后”女生李女士经朋友推荐,在某婚恋网站注册成为会员,不久便收到该网站南宁分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称能为李女士提供“一对一的高端服务”,希望她能够到公司(实体店)进行了解。

网站男会员的信息都是经过验证的。”在实体店工作人员的宣传攻势下,李女士放松了警惕,她以“体验价”6800元,约见三个对象的条件,与对方签订了协议。

但是,婚恋公司提供的服务却令李女士大失所望。红娘并没有像签合上约定的对她进行“一对一高端服务”和“一对一指导”。公司提供的三名相亲对象都在见面后不久就将李女士“拉黑”。“就你这样的,还挑这挑那,问题都是出在你。”李女士气愤地说,红娘用一个高姿态去对她进行说教,把所有问题都责任推到她身上,自己是花钱来受气。

这些都是他们的套路。”李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可是想到维权,她又犯愁了。她手里只有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成功案例会员承诺函,以及加盖“某网站南宁VIP中心”图章的手写收据。李小姐告诉记者:“协议我也看不懂,但是出于对网站的信任,对方让我签字我就签了。

无独有偶,今年28岁的汤女士也陷入和这家婚恋网站的纷争。她与对方签订了18000元与5人相亲的协议。但在交钱签约后的第二天,汤女士发现,婚恋公司一方在提供的合同中注明“不为婚恋对象资料的审核承担责任”,这让她心生疑惑。

签订协议前,婚恋公司曾口头承诺7天之内可退款,但是当她找到婚恋公司要求退款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合同中写明不能退款。汤女士说:“这些条款并不合理,在相关法律程序里都是霸王条款,对方说白了是为了钱,根本没有真正去做服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