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城乡规划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11.01.2017  20:02
      2017年1月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标志着孝感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正式诞生。

  《条例》孝感市城乡规划局起草,是全省地级市中第一部地方性城乡规划条例。《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原则,以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为上位法依据,进一步细化、补充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实施、管理和监督各环节中不够具体明确的内容。

  《条例》明确了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对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规划,明确编制主体和审批程序,形成了完整的城乡规划制定体系;设置了建设工程开工前放线、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完成后验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等操作流程,对建设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难点、热点问题作出相应规定;着眼推进城乡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拓宽了社会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针对违法建设停工难、拆除难等问题,明确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违法建设实施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

  《条例》公布实施后,将对孝感市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