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召开2017年第三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13.10.2017  19:08

  2017年9月28日,财政厅召开2017年第三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重温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和《矛盾论》经典著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基本要求。在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会。

财政厅2017年第三季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学习会上机关党委导读了毛泽东同志《实践论》和《矛盾论》两篇经典著作,阐述了《实践论》和《矛盾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重要贡献以及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如何在实践过程中贯彻矛盾法则等理论精华进行了系统解读。关礼同志组织与会干部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具体条文,并就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交流研讨环节,许丽萍同志、王代玉同志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分别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作了中心发言;黄民锦同志就财政部门加强宪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行了中心发言,提出了落实建议。中心组其他成员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对具体财政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的主题内涵丰富、思想认识深刻,符合财政实情、让人深受启发,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辩证思维指导工作、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依法治国意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礼同志深入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对全体干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第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是 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领域创新,用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各项财政工作,不断开创广西财政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二是 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四个下功夫”新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 要更加注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坚持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气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全厅各级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干事创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二,加强财政系统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有关实施制度。从第十一轮巡视开始,中央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的重要内容。厅党组、全厅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财政厅印发的5个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 厅党组 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抓在手上,把好前进的“方向盘”、“导航仪”。 党组各成员同志 要旗帜鲜明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全厅各处室、单位 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综合研判和厅内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主动研究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落实财政厅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并制定本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要将与分管厅领导和党组书记签订的财政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作为“军令状”,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实好。 财政厅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每年要适时对全厅各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追责问责,同时与年终绩效考评、民主评议党建、党员挂钩。 

   第三,加强宪法学习,不断增强依法治国意识。一是 树立宪法至上意识,尊崇敬畏宪法法律。加强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财政干部要着重提升法治素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要按照规定,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使领导干部心怀对宪法的敬畏和尊崇,把对法律的敬畏和尊崇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使宪法的精神和原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中的重大作用。 二是 挖掘宪法法律赋予权利潜力,用好用足法律政策。政策是特殊资源,其作用一旦发挥,有着促进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和给予的照顾,是特别的政策规定。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把握,对其本质吃透、悟深、把握准,哪些方面是硬性规定,哪些方面可以灵活掌握,哪些方面可以变通处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反映广西的特殊情况和困难,编好广西故事,讲好广西故事,争取中央财政在政策、项目、资金上更多的支持。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对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梳理,对有潜力可挖的政策不能闲置浪费,特别是有些“优惠、照顾、倾斜”之类的表述,定性多、定量少,实际更具有灵活性,要深挖潜力,据理力争。其次,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要结合广西实际,做好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充。财政部门有权制定的,要及时制定;无权制定的,要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财政部反映。需要强调的是,用好用足法律政策,前提是要与政策的本质要求相一致,与我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与全局的总体利益相一致,保证政策执行的正确性、严肃性。 

关礼同志在集中学习会上谈学习体会和落实意见

 

报送单位:机关党委(工会)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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