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7.11.2016  16:11
        10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全院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体在职党员和部分离退休党员同志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刘建军向大家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贯彻本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学习会上提出,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重点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核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纪律严明、党内生活、反对腐败、高级干部、权力监督、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学习会上强调,全院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增强看齐意识,就是要坚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学习会上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准则系统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搞小圈子的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加上之前公布的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要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重在实效。
  (党群处 谢国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