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举办学习新《环保法》暨乡镇“四所合一”环保知识培训班

04.12.2016  07:32
  为提高横县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履职尽责能力,及排污企业遵守新环境保护法的意识,12月2日,县政府组织全县乡镇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和环保员、“四所合一”负责人;县直环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共120人,开展学习新《环保法》暨乡镇“四所合一”环保知识培训班,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县政府副县长冯华东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好新《环保法》规定的监管责任,义不容辞担负起保护环境的历史使命,为建设天蓝水绿不懈努力,同时强调广大企业法人要有守法意识,守法经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希望各企业要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底线,绝对不能以牺牲环境换来经济发展。 

  横县党校李静老师受邀参与授课。李静老师对新《环保法》制订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广西乡镇“四所合一”工作指南(环保)》读本作了解释。   

  通过此次集中培训,提升了横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律意识,拓宽了法律视野,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也提高了排污企业自觉遵守新环保法的意识,为新环保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和横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