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市长朱学庆批示要求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

05.08.2017  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26日,梧州市市长朱学庆批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列入市政府中心组学习,请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学习、宣传和抓好落实。

根据朱学庆市长批示精神,梧州市统计局将积极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资料供政府学习参考。

 
北海市统计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会
为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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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统计局